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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让“热销”假象寒了消费者的心

作者:赵宜宜发布时间 : 2025-10-30

“只剩最后500单!”“3、2、1,上链接!”近日,某直播平台上,一名美妆主播正卖力推销一款“限量”粉底液,评论区不断涌现“已拍”“再加点货吧”等留言,营造出抢购氛围。然而,《法治日报》记者次日发现,这款宣称“已抢空”的商品依然在售,库存充足。记者调查发现,当前不少商家和主播通过伪造销量、互动与在线人数等数据,刻意制造“热销”假象进行虚假宣传,诱导、欺瞒消费者,俨然形成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,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质量、销售状况、用户评价、曾获荣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。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,帮助其他经营者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也属于虚假宣传。涉事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行业主管部门应该“主动亮剑”,提升执法威慑力。要切实履行监督执法职能,将技术手段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,对涉事平台、商家加大处罚力度。比如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,对直播带货中的销售额、评论、在线人数等关键数据进行动态监测与分析,智能识别异常波动和造假嫌疑;同时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对虚构“热销”场景的行为进行处罚;最后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,形成监管无处不在的威慑效应。

网络平台应该优化推荐算法,引导良性竞争。网络平台作为交易场所的提供者和规则制定者,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。比如,完善平台规则,禁止任何形式的流量数据造假、营造虚假抢购氛围等行为,并制定处罚细则;同时,建立反作弊系统,实时识别、过滤虚假交易、互动、流量,从源头上挤压“水分”;还可以优化商品展示与推荐逻辑,降低“销量”等易造假指标在推荐算法中的权重,引导良性竞争。

经营者应该树立正确经营观,珍视长远发展。虚假的繁荣终难持久,信誉才是最宝贵的资产。商家和主播必须摒弃“挣快钱”的短视思维,在营销宣传中,真实、全面地介绍商品,实时、透明地展示销量、库存。特别是主播,作为连接品牌与消费者的桥梁,应加强职业操守,严格选品,唯有以品质和服务赢得口碑,才能建立稳定的客户群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
消费者应该保持清醒头脑,不盲目跟风。面对直播间令人心动的“热销”场面,面对主播“限量”“秒杀”等营销话术,消费者要根据实际需求,仔细查看商品详情、用户评价,多方比较后下单订购。同时,树立证据意识,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保留直播录屏、商品链接、交易记录、聊天记录等凭证。一旦发现被虚假“热销”误导导致权益受损,要勇于善于维权,及时通过平台投诉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,让不法经营者付出代价。

线上消费市场的繁荣需要管理者、经营者、消费者的共同维护,根治网络“热销”假象,更是一场关乎信任与市场健康的持久战,千万别让“热销”假象彻底寒了消费者的心。

 

中共当阳市委宣传部  赵宜宜